修改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一、 么么直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内公会的公会管理人员(指公会长及其他非主播人员,下同)应多发掘平台内的新潜力用户,做好对新潜力用户的转化和关系维系,禁止恶意频繁骚扰老用户,如骚扰情节严重且平台查证属实的,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约处罚:
累积 1 次--对公会予以警告并取消当月公会资源;
累积 2 次--对公会罚款 2000 元;
累积 3 次--取消公会权限(即与平台解除合作,下同),并对公会罚款 10000 元。
二、公会管理人员不得倒卖平台礼物/道具,不得低价收售礼物/道具套现或放任旗下主播买卖平台礼物/道具等行为,否则,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约处罚:
公会管理人员本人未参与,但其旗下主播有前述违法违规行为,罚款5000元;
公会管理人员本人直接参与前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发现,平台有权直接取消公会权限,扣除当月全部公会奖励金。
三、 公会管理人员不得以平台官方名义或官方需要等行为骗取用户财物或放任主播以任何方式/行为实施诈骗行为,否则,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约处罚:
累积 1 次--对公会予以警告,同时取消当月公会资源并罚款 5000 元;
累积 2 次--取消公会权限,扣除当月所有公会奖励金。
四、 公会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假实名制等任何方式雇佣未成年人进行直播,否则,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约处罚:
累积 1 次--取消公会权限,扣除当月所有公会奖励金;
五、 公会管理人员不配合平台官方管理,不积极配合平台的各项活动,或发散负面情绪造成一定影响的,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约处罚:
公会管理人员出现前述违规行为的,取消当月所有公会资源并罚款2000元;
影响恶劣的或因此导致平台直接/间接/预期损失的,直接取消公会权限,并扣除全部公会奖励金 。
六、 公会长或公会安排的其他公会管理人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平台组织的线上公会长会议,否则,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约处罚:
累积 1 次--对公会予以警告并取消当月公会资源;
累积 2 次--对公会罚款 2000 元;
累积 3 次--取消公会权限。
七、 公会管理人员和用户产生摩擦,公会管理人员恶意攻击、辱骂用户的,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约处罚:
累积 1 次--对公会予以警告并取消当月公会资源;
累积 2 次--对公会罚款 2000 元;
累积 3 次--取消公会权限,扣除当月所有公会奖励金。
八、 公会管理人员不得自己或煽动第三人恶意攻击平台运营人员、平台客服人员、平台技术人员等平台工作人员,否则,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约处罚:
累积 1 次--对公会予以警告并罚款 5000 元;
累积 2 次--取消公会权限,扣除当月所有公会奖励金。
九、 公会管理人员不得煽动主播、用户或其他公会管理人员离开平台;同时,不得通过自身、粉丝等人在站内外或线下通过隐晦话语/暗示转会/明示转会等话语通过高返点、高分成等理由挖掘其他公会主播,否则,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约处罚:
累积 1 次--对公会罚款 10000 元,取消当月所有公会资源;
累积 2 次--取消公会权限,扣除当月所有公会奖励金。
十、 若公会因任何违法违规违约问题而与平台解除合作的,该公会即刻、自动与旗下主播解除绑定关系,旗下主播有权自由选择加入平台内其他公会。届时,主播在原公会产生的收益存在平台还未结算完成情况的,则就未完成结算的收益部分按照税前固定比例(公会基础分成64%)结算给新签约公会予以发放,未重新签约的主播不予发放。
十一、 其他
1. 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时更新、修改本公约的内容。一经变动,平台将会直接在网站或平台内或其他有效沟通渠道公布/送达更新、修改之后的公会管理规范,该公布行为视为平台已经通知用户最新的公约内容;若公会选择继续合作的,即视为该公会管理人员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更新、修改后的全部内容。
2. 本制度中所有的处罚、罚款的描述,都具有违约金性质,不属于行政处罚权。
3. 本公约系《用户协议》、《用户管理公约》、《主播管理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公约未规定的,适用平台相关规则、协议及其更新/修改后的相应规则与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