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管理规范

版本号:V 4.4.0

更新时间:2025年6月11日

么么直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规范公会管理,提升公会管理人员(指公会长及公会内其他非主播人员,下同)的管理能力,特制定本规范。

一、公会管理人员不得实行恶意骚扰、攻击、辱骂用户等侵犯用户的行为,否则,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规处罚:
1、首次违规:对公会予以警告,并取消下月全部公会资源包奖励。
2、二次及以上违规:每次扣除公会收益2000 元。
情节严重、拒不整改、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平台有权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公会扶持资格、扣除部分或全部收益、直接终止合作等处罚。

 

二、公会管理人员不得倒卖平台礼物/道具,不得收售礼物/道具套现或放任旗下主播买卖平台礼物/道具等可能违规兑现的行为,否则,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规处罚:
1、公会管理人员本人未参与,但其旗下主播有前述违法违规行为,每一名主播违规,则按照扣除公会收益5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当月多名主播违规,将累计重复扣除,直至该结算周期内公会收益全部扣完为止)。同时,公会不应前述处罚而豁免其主播合规培训及管理义务,若公会未充分履行对主播的培训和管理义务的前提下,公会内主播发生此类违规行为情况严重的,平台有权直接终止合作,并扣除当月全部公会收益。
2、公会管理人员本人直接参与前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发现,平台有权直接终止合作,并扣除当月全部公会收益。

 

三、 公会管理人员不得以平台官方名义或官方需要或内部要求等说辞或行为骗取用户财物,或以此为由放任主播以任何方式/行为实施欺骗行为,否则,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规处罚:  
1、首次违规:对公会予以警告、取消下月全部公会资源包奖励,并扣除公会收益5000 元。
2、二次违规:终止合作,并扣除当月全部公会收益。
若上述违规行为触犯法律、涉及犯罪的,平台有权直接与公会终止合作,并将相关证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 公会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雇佣未成年人违规开播,否则,平台有权直接终止合作,并扣除当月全部公会收益。

 

五、 公会管理人员不配合平台官方管理,不积极配合平台的各项活动,或发散负面情绪等可能影响平台运营行为或情形的,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规处罚:
1、首次违规:对公会予以警告,取消下月全部公会资源包奖励,并扣除公会收益2000元。
2、二次及以上违规:每次扣除公会收益5000元。
影响恶劣的或因此导致平台直接/间接/预期损失的,直接终止合作,并扣除当月全部公会收益。

 

六、 公会长或公会长安排的其他公会管理人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平台组织的线上公会长会议,否则,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约处罚:
1、首次违规:对公会予以警告,并取消下月全部公会资源包奖励。
2、二次及以上违规:扣除公会收益 2000 元。
屡教不改、直接拒绝参会、影响恶劣的,平台有权给予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公会扶持资格、扣除部分或全部收益、直至终止合作等处罚。

 

七、 公会管理人员不得自己或煽动第三人恶意攻击平台运营人员、平台客服人员、平台技术人员等平台工作人员,否则,平台将按以下规定给予违约处罚:
1、首次违规:对公会予以警告,取消下月全部公会资源包奖励,并扣除公会收益 2000 元。
2、二次及以上违规:每次扣除公会收益5000元。
情况严重,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平台有权给予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公会扶持资格、扣除部分或全部收益、直接终止合作等处罚。

 

八、关于不正常竞争行为的处罚
(一)行为界定:
若公会在明知主播已与其他公会签约的情况下,仍私下主动打探该主播现有分成情况,并以承诺更高分成等方式,诱导主播与原公会解约;怂恿旗下或其他公会主播,通过停播、恶意违反平台规则等极端行为,向原公会施压以达到解约目的;教唆主播使用小号在其他公会违规开播,或引导主播前往外站开播,破坏平台内部生态及商业规则,以上情况均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举报与监督机制:
1、举报渠道:平台鼓励全体公会和主播积极参与监督,对违规挖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对接专属运营人员,或通过平台设立的 boss 直达反馈通道进行举报。
2、举报处理:所有举报信息将由平台专业审核团队进行严格查证。一旦查实举报内容属实,平台将即刻对违规公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绝不姑息。同时,为保护举报人权益,平台将严格对举报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3、举报材料:需提供明确截图、录音等证据,以证明对方存在符合不正当竞争行为界定的违规操作。
4、举报奖励:经认定举报的不正当竞争违规行为成立,奖励 5000 元。

(三)处罚措施:
1、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平台将扣除公会收益5000元/次,同时根据实际违规情况降低涉事公会有效活跃主播的分成奖励比例,最长持续时间为半年,以此削弱其违规获利能力。
2、若公会不正当竞争行为恶劣,对平台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平台将立即停止与该公会的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为进一步保障各公会的正常经营和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规则:
1、主播分成限制:
为防止公会通过无节制抬高分成为手段恶意挖角主播,平台特设立主播分成上限规则。任何公会给予旗下主播的分成比例,不得超过 60%。此规定旨在平衡平台、公会与主播三方的利益关系,确保各方均能获得合理利润空间,进而推动平台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
2、主播转会规范:
     · 通用转会条件:公会旗下主播若有转会需求,必须满足停播时长达到 180 天。此要求旨在降低主播频繁流动对原公会及平台生态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原公会在主播培养过程中的合理投入产出。
     · 公会解约:若公会主动解约,主播将自动成为自由主播,可自行选择除头部公会外的其他公会入驻,无需满足通用转会条件;若公会被动解约(包括但不限于因违规被取消合作、被官方淘汰等情形),主播将自动成为自由主播,可自行选择任意公会入驻。

 

九、  若公会因任何违法违规违约问题而与平台解除/终止合作的,默认该公会即刻、自动与旗下主播解除绑定关系,旗下主播有权自由选择加入平台内其他公会。若主播在原公会产生的收益存在平台还未结算完成情况的,由于平台不与主播发生任何合作或结算,需待主播签约新公会后,将该部分收益按照税前固定比例(公会基础分成64%)结算给新签约公会予以发放,主播与新公会再自行结算。

 

十、 其他
1、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时更新、修改本规范的内容。一经变动,平台将会直接在网站或平台内或其他有效沟通渠道公布/送达更新、修改之后的公会管理规范,该公布行为视为平台已经通知公会最新的规范内容;若公会选择继续合作的,即视为该公会管理人员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更新、修改后的全部内容。
2、本制度中所有对扣除金额的描述,都具有违约金性质,不属于行政处罚权。
3、本规范系《用户协议》、《用户管理公约》、《主播管理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规范未规定的,适用平台相关规则、协议及其更新/修改后的相应规则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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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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